蒋先生在网上聊天认识了何小姐。两人相谈甚欢,获悉何小姐想在闹市区开一家服装店,蒋先生更是慷慨解囊,连借条也不写,就通过银行转账,向和小姐的账户汇如了二十万元。妻子周女士在浆洗衣服时,发现了蒋先生口袋中的银行汇款凭据。经其向丈夫蒋先生询问,对方终于说出了实情,他称当时没有写借条是疏忽了。律师
但蒋先生再三向妻子保证,其和何小姐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妻子周女士电话联系何小姐,要求返还这二十万元,对方却称这是无息借给自己的,等自己赚了钱再归还。后来又称这是蒋先生送给自己的,无需归还。妻子周女士协商不成,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沈洁律师怎么办。律师
沈律师认为丈夫蒋先生瞒着妻子向何小姐转账二十万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无权将夫妻共有财产擅自赠与他人,而且两人是否存在婚外情人关系,丈夫虽然自称没有,但何小姐却称两人是朋友关系,而且关系不一般,这足以让妻子周女士怀疑。如果两人有情人关系,相关赠与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即便两人没有这种关系,丈夫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获得妻子同意,也应当返还。律师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0万元钱款是通过丈夫蒋先生经受赠与,这笔款项是周女士和蒋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周女士不知情,并且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蒋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属于无权处分,现在妻子周女士要求撤销赠与,是对该行为的不予认可。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其他女性建立不正当的关系并且赠与钱款。何小姐据此取得赠与款,有位公序良俗,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双方之间的赠与行为应当属于无效,何小姐应该返还这笔钱款。律师
退一步说,即便蒋先生和何小姐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他也没有赠与财产,而是将财产借给了何小姐,由于没有约定何时归还,属于不定期的借款合同,他可以随时要求归还。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