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女士的丈夫是开公司的,公司效益不错,订单很多,但很久以来都不见丈夫分配公司的红利,罗女士盘问再三,对方也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不久罗女士从公司司机的口中获悉,丈夫可能在外面保养了小蜜,还给对方买了房子和车辆。罗女士心有不甘,请了一名私家征探对丈夫进行了跟踪,还查询了丈夫和公司的银行卡,发现了一些异常的款项流动。律师
查到丈夫和公司的账目后,罗女士来到了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他认为丈夫用公司的财产为婚外情人购买房子和车辆,属于无效,要求婚外情人退回车辆和房产。
沈洁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器。即对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愿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在本次咨询中,丈夫瞒着妻子罗女士将公司的资产购买房车和车辆送给他人,这种行为严重的损害了配偶的财产权益,基于配偶的不同意,赠与行为属于无效,接受赠与的人应当将购车和购房费用退还。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的而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产生源于夫妻关系的存在,如果夫妻双方并没有就财产作出约定,婚后所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并不能安分共有,一方未经另外一方同意不得擅自除非,除非受赠人是善意取得财产的。在本案件中,受赠财产的是婚外情人,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原则。律师
如果婚外情人不同意退还购买车辆和房产的钱款,那么罗女士可以起诉到法院,以丈夫给情人购买的车和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返还购买车辆和房产的钱款。这里面有一点需要注意,罗女士只能要求返还购车和购房的费用,而不能要求返还车辆和房产,因为罗女士的丈夫赠与给他人的,是购车款和购房款,而并不是车子和房产。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