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一部分夫妻已经分居多时,一方很可能不知道对方的存款状况,更有甚者在离婚诉讼中转移和隐匿银行存款,该如何证明对方的存款状况,究竟谁有权利查询呢?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商业银行法》对个人储蓄和单位存款的查询进行了规定,以下部门可以对个人储蓄进行查询:律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察机证机关。查询单位存款,可以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因查处已正式立案的违法、违纪案件,也可以查询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
和我们离婚有关的,主要是法院的查询,但法院要求提供开户银行的名称、资金帐号,否则不予查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