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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出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处分的权利,但是一方在处分财产时应当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律师

夫妻共有财产是一种共同共有,也就是说共有人(夫妻双方)不分份额的对财产拥有所有权,可以对财产进行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对共同共有的规定,共有人在出卖共有财产中自己那部分的时候,应当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律师

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能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共有人擅自处分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善意第三人购买共有财产的,购买行为有效。所谓善意第三人就是不知情的人,如果第三人知道其他共有人不愿意出卖,一方共有人属于擅自处分的,那么购买行为无效。一般认为夫妻各方的近亲属、好友一般对夫妻的婚姻状况和财产状况比较了解,应当属于知情的人。律师

对于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买受人,他有偿地取得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交易行为有效,对于买受人而言,他没有义务去核实这个出卖人是不是已经结婚,这个财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另一方不能以配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卖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宣告买卖行为无效。律师

当然有些情况下,经过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善意第三人还是不能取得出卖物的所有权,典型的有:不动产(主要是房地产)或者需要经过登记的动产(比如汽车、船舶),还没有经登记过户前,配偶另一方已经告知购买人其不同意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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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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