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小姐和丈夫结婚后,由于不知道如何给婚姻保鲜,双方因不断的争吵、冷战、厮打,感情的裂痕越来越大,最终无法共同生活,后来舒小姐和对方协议离婚,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一次偶然的机会,舒小姐获悉丈夫借给了朋友小周十万元现金,小周还款时因不知道双方已经离婚了,拨打了家中的电话,舒小姐接听电话后,询问了具体的借款金额和时间。她要求丈夫分割夫妻关系期间的债权,而丈夫对这笔借款予以了否认,并且认为双方已经离婚了,舒小姐没有权利再来要求分割财产。律师
沈律师接到舒小姐的法律咨询后,认为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背着妻子借给自己好友的这十万元钱款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律师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离婚一方要求隐藏、转移、变卖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护着说使财产脱离另一方控制或者造成财产价值的减损,另一方依法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受到诉讼时效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两年内提出。夫妻对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侵犯适用该条规定。律师
为了读出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人能够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将《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中当事人提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诉的权利行使的时效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提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超出规定期间后,当事人在想人民法院要求保护其权利,法院一发布于保护。也就是说,离婚时非法手段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如果在对方发现后的两年内都没有主张自己权利的,丧失了胜诉权。当然如果侵权一方自愿履行的,也是可以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