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在法国是有律师证的,他也有永久居留权,不久前因父母去世,家中的房产需要他办理继承,他就回到了国内。刚处理完遗产的事情,朋友又让他一起合开了一家餐饮娱乐公司,因朋友本身有工作,无法照顾餐饮公司,就让秦先生担任总经理,不需要出资,给了他百分之二十的干股,餐饮店的盈利也按照五分之一成分给他。
之后秦先生就在国内安顿下来,将餐饮店照料得妥妥当当。他们餐饮店主要做夜市和夜宵生意,白天秦先生就非常的空。不久前他妻子的表妹公司遇到了一些麻烦,因表妹所在的公司没有为工人缴纳社保,也没有和对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工人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了。家属就起诉公司要求赔偿,表妹在公司中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也是公司的人事部经理。
看到亲戚遇到了麻烦,秦先生自认为自己懂得法国的法律,学习了一下国内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他觉得万变不离其宗,自己可以担任案件的代理人。但去开调解庭的时候,出了委托书之外,调解员却要他拿出和这家企业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记录,证明自己是这家公司的员工,才有资格担任企业的代理人。否则的话,只能聘请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或者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代理律师或代理人。
秦先生感觉十分麻烦,一方面他确实不是这家公司的员工,虽然可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缴纳社保的记录无法伪造。而自己也没有律师执业证,更不是法律工作者。他想了一下,自己又法国的律师证,想到驾照如果再车管所认证一下,外国的驾照在国内也是可以开车的。他决定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如果办理律师执照的跨国使用。律师
沈洁律师接待了秦先生,不过中国是没有跨国的律师执照的,每个国家的法律不同,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即便是同一法系,也因国家不同,法律也不同。和美国、法国的规定不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是不能成为律师的,中国的律师没有开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之分。之前一些老的法律工作者没有取得律师证,为了他们生存,故而由法律服务所。但正规的执业代理都是持有律师资格证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也不是公司,不是企业,而是合伙企业,是司法局注册的,并不是工商局注册。成为律师需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很久之前)或司法考试(现在),参加的人群必须是本科以上,常规通过率在百分之十以内,通过考试后可以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取得资格证后还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以上,才能成为执业律师,律师不属于劳动者,取得律师资格后,没有单位给你发工资,缴纳个人和单位的社保也需要自己本人承担。
所以秦先生表妹的公司要么让自己的员工代理案件,要么聘请律师办理。在中国民事案件叫做律师代理,刑事审判阶段叫做律师辩护,秦先生口口声声说的律师辩护,其实是不对的,因为这时一起劳动诉讼,属于民事代理。当然秦先生如果没有律师证,冒充律师去做代理人,那么开庭时候,调解庭的调解员或审判时的法官会要求他出示律师证,律师证是棕褐色封面,里面是律师的照片和姓名,执业证号,以前我们网站上也有示意图片,但后来因他人冒用,故而删除了。
如果秦先生让他人做了假冒的律师证,一旦法官在东方律师网查询,很快就能发现律师协会的网站上没有他的注册信息,在上海假冒律师的事情也确实发生过两三件,但谎言被戳破后,会构成妨碍民事诉讼行为,都会被法院处以几万元的罚款,甚至民事拘留。所以沈律师建议秦先生不要去动这样的脑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所以假冒律师的,就要面临拾万元以下的罚款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