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收 养 法
·
·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
手机:13917766155
微信号:huiyinlaw
QQ:284398701
不接待外地案件;
电话法律咨询是收费的;
案情请当面详述。
来 源 实 务 案 件 的 判 决
罕 见 疑 难 法 院 诉 讼
精华文章
弃婴/解除收养
·养子女具有继承权吗
·如何收养弃婴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有效
·私生子冒充弃婴收养的法律风险
·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已解除的收养关系能否恢复
·后赡养义务
·单身人士可否收养未成年人
收养法疑难法律问题探讨
·养父母子女间关系恶化 如何解除与成年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人是否还需赡养养父母
·收养关系无效或解除后,收养人可获得补偿
·收养关系解除之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如何解除和未成年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的官司中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和亲生父母恢复关系吗
·上海居民收养弃婴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收养法
婚姻首页
司法解释三解读
同居纠纷
感情赔偿
彩礼陪嫁
结婚登记
婚后购房
婚前房产
家庭共有房产
房产处分
婚房其他
财产赠与
家族企业
扶养义务
家庭财产
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后财产纠纷
夫妻财产约定
离婚理由
离婚分居
涉外婚姻
军婚
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类型
夫妻间借钱
子女抚养费
变更抚养关系
子女探望权
亲子关系
子女姓名权、监护权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诉讼热点
离婚文书
精神损害
家庭暴力
重婚
婚外情
同妻之殇
婚姻效力
婚内犯罪
婚姻新闻
涉外收养
继承法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
房产继承
赡养义务
婚姻法律
·收养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地方性规定>>
·养子女的姓氏
·收养登记流程图
·收养协议书范本
·哪些人不能被收养
·什么是收养协议书
·律师协助办理收养
·成年人能否被收养
·收养公证如何办理
·寄养和收养的区别
·收养登记机关是哪些
·哪些人不能收养子女
·收养子女人数的规定
·收养成年人有何限制
·收养孙子女 隔代收养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送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收养主体需要具备的条件
·被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对转送养、再送养的禁止
·确认收养无效的法定程序
·签订收养协议的注意之处
·丧偶方可否送养未成年子女
·送养孤儿的监护人是指哪些人
·私领弃婴被罚计划生育超生款
·哪些收养行为是无效收养行为
·养父母离婚,养子女由谁抚养
·将孩子送人收养,是否可以反悔
·办理收养后,产生哪些法律关系
·单身男性收养女童有何特殊规定
·法律禁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结婚
·婚姻家庭起诉案由之收养关系纠纷
·智障人士、精神病人可否收养子女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非父母的监护人可否送养未成年人
·个人能否直接收养没有父母的孤儿
·单身一人收养子女,收养需办理登记
·一方擅自送养子女的,收养关系无效 ·养父母死亡,是否和生父母恢复关系 ·智力低下又没有丈夫,不能送养孩子 ·中国人生活在境外如何收养外国小孩 ·夫妻一方想收养儿子,必须配偶同意
·养父母死亡,是否和生父母恢复关系
·智力低下又没有丈夫,不能送养孩子
·中国人生活在境外如何收养外国小孩
·夫妻一方想收养儿子,必须配偶同意
·生父母/养父母谁获得交通事故赔偿金
·非法收养孩子,孩子父亲出狱要求返还
·亲子女、养子女,哪个该承担赡养义务
·已婚收养人如何单方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进行收养是否必须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解除收养关系后,能否要被收养人赡养
·母亲为逃超生罚款 将女儿先遗弃再领养
·什么是合法收养?合法收养有哪些特征?
·收养法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有何特殊规定
·不合规定擅自收养弃婴,亲父母可讨回子女
·收养人在办理收养登记时应提交哪些书面资料
·送养人在办理收养登记时应提交哪些书面资料
·哪些行为会被认为是追认配偶一方的擅自收养
·收养法实施之前的养女要求领取养父生前存款
·养子女去世,无受益人的死亡保险金由谁继承
·跨国收养内外有别,中国人能收养外国小孩吗
·养女在养父母离婚时,视为亲子女处理抚养问题
·擅自收养子女的,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抚养义务
·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收养还是代为抚养
·民间私自收留弃婴被禁 专家:政府应与民间合作
·私下收养的子女未收养登记,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
·送养人及被送养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原因不能收养的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和儿童有哪些特殊规定
·收养继子女后,继父母离婚和继子女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由亲朋好友代为抚养,和收养有何不同?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