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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

·《收养法》第21条、《外国人在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4条至第21条规定了涉外收养应当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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