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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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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江苏省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2001.04.28】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12.02.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

【2011.08.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08.12】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新闻发布稿

【2003.12.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1.12.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3.12.25】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08.03.01】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2004.03.29】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3.09.25】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2003.08.08】婚姻登记条例

【2014.02.2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2005.10.08】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3.08.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立民与赵淑华因离婚诉讼涉及民办私立学校校产分割一案的复函

【2003.05.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黄爱京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确认书受理问题的复函

【2002.09.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在登记结婚之前曾公开同居生活能否连续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依此分割财产问题的复函

【2001.11.09】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

【2001.11.09】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总政组织部就《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释疑

【2001.05.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通知

【2000.07.19】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999.06.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1996.02.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1994.12.14】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1993.11.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2.11.07】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重婚案件中受骗的一方当事人能否作为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的电话答复

【1992.08.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1992.06.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丽云与丁克义离婚一案可否进行再审的复函

【1991.10.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

【1991.08.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臧海仙与黄士明离婚申诉案的函

【1990.10.1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查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9.11.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11.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诠释

【1989.11.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989.08.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

【1989.08.1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重婚案件的被告人长期外逃法院能否中止审理和是否受追诉时效限制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7.11.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母已将女儿送人收养,祖母要求领回抚养孙女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

【1987.08.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共有房屋赠与他人属于夫妻另一方的部分应属无效的批复》

【1987.01.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86.10.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双方登记离婚后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发生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的批复

【1985.12.30】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

【1985.12.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秦勤与邓西民离婚问题的函

【1985.11.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林守义诉熊正俭离婚案管辖问题的批复

【1985.10.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熊碧华与杨万福婚姻纠纷一案的处理意见的电话答复

【1985.09.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大荣与臧学稷等房屋纠纷案的批复

【1985.07.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四个案件

【1985.03.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翻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问题的批复

【1984.11.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周兴荣诉黄文英离婚一案管辖的批复

【1982.08.09】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李玲与王景年婚姻纠纷案的复函

【1981.09.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年老、无子女的人,能否按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类推、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承担抚养义务的复函

【1981.04.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适用婚姻法问题的通知的请示的复函

【1981.02.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问题的通知

【1980.11.27】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军事法院判处的重婚案件其非法婚姻部分由谁判决问题的电话答复

【1979.12.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陈建英诉张海平“假离婚”案的请示报告的复函

【1965.01.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马娜萍离婚问题的批复

【1965.01.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军人婚姻案件的代诉人范围和处理代诉案件征求军人意见的复函

【1964.10.20】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处理重婚案件判处原配夫妻离婚同时对非法婚姻关系在法律文书上如何表述问题的电话答复

【1964.10.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当事人又提出离婚需经多长时间才能作为新案受理问题的复函

【1964.07.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破坏军婚案件两个问题的批复

【1964.06.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绪桂与姚梅霞离婚案的批复

【1964.04.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下放职工高乃春与汪家敏离婚案件中退职金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63.11.28】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买卖婚姻非法所得不应称为“暴利”问题的函

【1963.08.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改劳教分子的配偶提出离婚无论有无争执均应采用判决形式的批复

【1963.07.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婚罪是否亲告才处理的批复

【1963.06.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正确理解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复函

【1962.12.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群众夫妇间因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坚持要求离婚问题的批复

【1962.11.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改犯、留场就业人员婚姻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1962.10.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公民夫妇间一方没有音讯另一方申请离婚的处理问题的批复

【1962.08.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群众夫妇间因不通音讯而一方请求离婚问题的复函

【1962.08.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干部离婚案件的管辖问题的复函

【1958.03.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教养院受教养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的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

【1958.03.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应如何予以保护和一方提出离婚应如何处理等问题的复函

【1958.03.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前中央法制委员会“关于一般人民因不通音讯而请求离婚的年限应如何规定问题”的解答应如何理解问题的批复

【1958.04.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及分劈财产生活抚养上诉案件应如何处理等问题的复函

【1958.03.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审判工作中如何适用的问题的复函

【1958.03.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农村合作化后所发生的土地、继承纠纷的复函(节录)

【1958.02.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邢震北询问他在香港与南净敏所立协议离婚字据是否有法律效力并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字据证明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7.12.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冯玉珂请求与陈雪芬离婚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1957.10.16】最高人民法院对几年来未与配偶或家庭通讯又查无下落的劳改犯人提出离婚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复

【1957.07.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少数民族的配偶因他方患麻风病一方请求离婚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7.06.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后未办复婚手续而同居的婚姻关系具有何种效力问题的批复

【1957.06.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登记后又恢复同居的是否承认其为事实婚问题的批复

【1957.05.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乡人民委员会调解成立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1957.05.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实施后和贯彻婚姻法运动后的重婚经群众检举人民法院应否直接受理问题的批复

【1957.03.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达婚龄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的复函

【1957.03.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童养媳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是否已构成事实婚问题的批复

【1957.03.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双方已达婚龄未进行登记而结婚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7.03.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缓刑期间或者取保监外执行的犯人可以依法结婚等问题的批复

【1957.02.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在上诉期间当事人与第三者结婚应如何处理等问题的批复

【1957.01.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叔与表侄女结婚问题的复函

【1956.12.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祥与缅籍妇女妈山顶离婚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6.11.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登记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的复函

【1956.09.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徐秀梅所生的小孩应如何断定生父问题的复函

【1956.09.2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处理劳改犯配偶提出离婚的案件应征询劳改犯意见的联合通知

【1956.06.25】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转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关于现役军官离婚案件如何处理的函

【1956.02.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马志超和他的父亲脱离父子关系应如何办理手续问题的复函

【1955.12.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义务兵役军人婚姻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5.12.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判处徒刑的一般刑事犯的配偶提出离婚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1955.11.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辈分不同的旁系血亲能否结婚等问题的批复

【1955.11.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案件中手工业者的家庭财产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5.02.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兄弟民族离婚纠纷问题的批复

【1955.02.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赴朝担架队人员的婚姻处理问题的函

【1955.01.05】最高人民法院、内务部、司法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处理革命军人两年以上与家庭无通讯关系的离婚问题的联合通知

【1955.07.15】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五代以内旁系血亲可否结婚问题的复函

【1955.01.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驻华俄国东正教会”离婚证件是否有效问题的复函

【1955.01.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离婚判决书审查补正处理问题的复函

【1954.12.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偶一方居住内地一方居住港澳婚姻问题的处理意见的复函(节录)

【1954.12.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由部队转业到地方机关工作的人员的婚姻问题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1954.11.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康甲武妨害革命军人栾国栋的婚约案件如何处理的复函

【1954.10.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员军人婚姻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4.10.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人石贵章、张新志婚约问题的复函

【1954.09.30】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军人婚姻问题处理办法的复函

【1954.09.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革命军人提出离婚必须附有团以上政治机关证明规定的函

【1954.01.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起军人婚姻案件如何处理的解答

【1953.11.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革命军人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等问题的函

【1953.09.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热河省滦平县人民法院请示几个革命军人婚姻问题的批复

【1953.09.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婚纳妾几点意见的复函

【1953.08.25】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革命军人久无音讯其配偶要求离婚如何处理问题的函

【1953.08.25】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革命军人阎金乾等三人的婚姻问题的处理意见

【1953.08.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问题的复函

【1953.08.03】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天主教徒结婚问题的批复

【1953.07.29】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后不登记结婚者请求离婚是否按离婚办理问题的批复

【1953.07.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离婚的妇女补请带产问题的处理意见

【1953.07.09】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被判徒刑停止军籍的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3.07.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徐建珠与李静一离婚问题的函

【1953.06.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革命军人与转业军人离婚问题的函

【1953.05.28】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劳改罪犯配偶提出离婚如何处理的意见

【1953.05.25】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离婚后妇女带产问题的批复

【1953.01.2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法院错误处理革命军人婚姻问题的通报

【1953.01.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陕西醴泉县人民法院对婚姻案件拖延处理酿成命案的处理意见

【1952.11.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徒刑在劳改中的一般刑事罪犯其配偶申请离婚应如何处理的解答

【1952.10.16】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妇女分娩后婴儿死亡产妇已恢复健康男方仍须满一年后始可提出离婚问题的函

【1952.07.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答复

【1952.07.19】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问题的指示

【1952.04.21】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处理瘫痪、白痴聋哑者离婚问题的批复

【1952.04.30】最高人民法院对王飘彩与牛建华婚姻纠纷一案的处理意见

【1951.12.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现役革命军人的包办代订婚约问题的复函

【1951.12.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金或聘礼的几个疑义及早婚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1951.11.01】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女方因通奸经判决离婚是否可请男方再给予生活费的答复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

【1986.03.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

【1990.02.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赡养人因损害行为引起他人经济损失本人无经济收入的能否由赡养人垫付的复函

【1963.07.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自幼送人抚养的女儿对其生父赡养义务问题的复函

【1953.08.06】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赡养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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