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变更登记内容的不同,上海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得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也有所不同,各地的登记机关规定也略有不同,但是一般来说会需要提供下列文件:律师一、外资代表处变更代表处地址
1.由代表处的首席代表签署并加盖代表机构印章的变更(延期)申请表;
2.新办公地址的租赁协议及场所使用证明(场地的租期应该在1年或以上,如果是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
3.原批准证书
4.原登记证、代表证
5.委托工作人员或者他人办理的,提供盖章的委托书,注明办理事项。
二、外资代表处变更代表、增加代表
.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变更(延期)申请表
2.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代表授权书或委任书(凡属于接替原代表的,应说明原代表去留及任职情况)律师
3.原批准机关的变更批准证书
4.新任代表的简历、照片3张及代表身份证明
5.变更代表须缴回原代表的代表证,如变更首席代表还须缴回原登记证
6.代表机构批准证件、登记证
7.原首席代表代表证;
8.委托工作人员或者他人办理的,提供盖章的委托书,注明办理事项。
三、外资代表处变更代表机构名称和业务范围
1.原批准证书与变更批准证书;
2.由首席代表签署的变更(延期)申请表;
3.企业所在国(地区)的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的合法证明;
4.原登记证、代表证
5.代表处的印章;
6.指定委托书。
以上是律师事务所解答外资代表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文件,希望为您起到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