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林、牧、渔业
1.我国稀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养殖、种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转基因植物种子生产、开发;
3.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二、采掘业:
1.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一)食品加工业:
1.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二)医药制造业:
1.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加工(麝香、甘草、黄麻草等);
2.传统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生产
(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四)武器弹药制造业
(五)其他制造业:
1.象牙雕刻;
2.虎骨加工;
3.脱胎漆器生产;
4.珐琅制品生产;
5.宣纸、墨锭生产;
6.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电网的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2.邮政公司
六、金融、保险业:期货公司
七、社会服务业:
1.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律师
2.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经营;
3.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4.色情业
八、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机构;
2.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总发行和进口业务;
3.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总发行和进口业务;
4.新闻机构;
5.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及播放公司;
7.电影制片、发行公司;
8.录像放映公司
九、其他行业: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十、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