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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多少为宜

问:我是一名日本商人,我想在中国地区投资一家日本服装企业,请问贵国对外商投资有什么样的规定?我太太是中国人,我用我的名义成立公司好,还是用我太太的名义比较合适?是不是投资总额越大越好?如果以后发展中,我们需要加大投资规模,需要继续办理手续吗?

涉外法律工作小组答复:只要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就可以在中国成立公司。至于投资总额为多少,我们认为还是要根据企业的具体发展和需要来定,并非越大越好,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建议,考虑到江户先生的实际需要,服装生产企业并不需要太大的注册资本,几百万的注册资本就可行了。如果将来需要扩大经营规模,可以扩大投资总额。

一、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异同

投资总额可以和注册资本不相同。投资总额是按照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或者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投资者投入的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总和。而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投资总额过小会影响将来的扩大和发展,详见下文的法条之规定:律师

1987年9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发布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企外字[1987]第54号)第5条解释的复函,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批准、登记后,增加投资的,计算追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的投资额相比,其比例也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上述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目前,我国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作最低规定,由各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构(外经委)按照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规定,但这个最低规定往往比内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高一些。另外不同的行业对注册资本金也有自己的不同规定,比如银行业,保险业(大于2亿元),船务运输业(大于100万美金),外资投资公司(大于3000万美金)。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律师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比例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1987年3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文《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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