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费:100元。
2.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费:注册资本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1‰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50万。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费:300元。
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费:100元。
5.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登记费: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的部分按1‰收取登记费;超1000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登记费;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登记费。收取增加注册资本登记费后,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律师
6.外商投资企业按期缴资换发正本费:50元;执照副本延期工本费:每本10元。
7.副本费:每份副本收取工本费10元。
8.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费:600元。
9.常驻代表机构延期登记费:300元。
10.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费:100元。
11.常驻代表机构雇员登记费:30元。
12.常驻代表机构雇员证延期登记费:10元。
13.筹建登记费:50元。
14.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登记费:以承包合同额计算,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收费标准执行。外国(地区)企业承包经营管理登记费:按管理年限累计的管理费的‰收取。
15.补(换)执照正本费:50元;补(换)副本费:10元/本。
16.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40元。
17.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收费:每证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