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人能否办理个体经营执照
问:我是一名香港商人,请问外商可以投资哪些企业,我是做港式餐厅的,听说个体户办理卫生许可证会容易一些,请问我能不能当个体户,谢谢。律师
答:这位香港餐厅老板提问的实际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有哪种几种企业形态,目前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表现形式主要限制在以下几种: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三种是外商投资在中国最主要的方式,也是大家最为熟悉的企业形态。除此之外还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性公司、和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开发,当然目前还出现了BOT等。以前外商投资企业不许以个体户等形态出现,但,《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出台,港澳台居民可以申办个体户。截至本文发稿,纯“老外”还不能在中国境内当个体户。外商可以投资的企业类型有:
二、外商投资可以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律师
三、外商投资可以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合资法人《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国法人地位。外国投资者所占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少于25%。合营者可用现金出资,也可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及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四、外商投资可以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称契约式合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由中外合作者提供投资或者合作条件进行合作经营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可以具有法人资格,也可以不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由外国合作者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技术、关键设备等,中方通常负责提供土地使用权、现有厂房设施或部分资金等。
五、外商投资可以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分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六、外商投资可以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
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必须资信良好,拥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并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一定数量的外商投资企业,并且其实际交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投资性公司被赋予较一般外商投资企业更为广泛的经营范围。
七、外商投资可以设立中外合作开发
中外合作开发是指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通过订立风险合同,对海上和陆上石油、矿产资源进行合作勘探开发。它是目前国际上在自然资源领域广泛使用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其最大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合作开发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勘探、开发和生产阶段。律师
八、外商投资可以设立BOT模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BOT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投资者在固定期限内营运设施并且被允许在该期限内收回对该项目的投资、营运、维修费及其他费用,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将该项目转让给项目方的政府。在中国BOT方式以设立项目公司形式,被用在高速公路、电厂、污水处理等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