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中国政府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方向有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每个外商在进入中国境内投资前均应当了解中国政府的产业方向,以获得最大的政策优惠和税率优惠。
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有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1999年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颁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内外资企业前往中西部进行投资,列入目录的投资项目可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政策。律师
限制类和禁止投资的具体目录查看最新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在查看规定前大致要对这两类情况有所初步判断。
一.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包括:
1.技术水平落后的;
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
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
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