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制造公司因生产场地不合格,被吊销卫生许可证,由于没了卫生许可证,公司的工商年检无法通过,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拖欠面粉厂等债权人210万货款,拖欠工人工资26万元,欠缴社保17万元,该公司两股东系兄弟,取走公司所有现款后失踪,公司的机器和厂房均为租赁,拖欠租金15万元,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问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还要清算债务: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虽然不能继续生产经营,但公司的股东必须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再终结公司。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公司被注销经营主体资格后,公司在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不因为公司的倒闭而不了了之,公司的股东应当积极组织清算,比如成立清算组织,造册登记资产和负债,通知债权人参加资产分配会议,优先提取各类税费、清算费用,支付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如果经过清算,公司资不抵债的,剩余债务无需承担,但公司股东不积极进行清算,捐款逃跑,反而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股东真的一走能了之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股东不进行公司解散清算,要在清算资产范围呢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股东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混同的,将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的,即便资不抵债,股东也无需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