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兼监事,现在公司的大股东,也就是董事长兼任法定代表人把持公司,常年不召开股东会,也不进行分红。我们公司一些股东一致推举我为代表,召开了股东会,作出了一些决议。不过公司的大股东认为没有他的同意,任何人作出的决议都是无效的,公司拒绝履行。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律师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如果是临时会议,需要有人临时提议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定期会议也被称为股东常会,必须定期早开,不过如果股东之间都是家人或者亲戚等组成,不召开股东会也没有法律后果。您现在要求公司召开股东会,第一种方式就是要求按照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会议。
正常情况下,股东会应当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召开,区别就是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开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长召开。不设董事会的公司,比如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由执行董事直接召开。律师
如果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主观上不履行会议召开职责的,比如贵公司的董事会被董事长控制,主观上不希望召开董事会,那么可以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你作为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召开股东会。
如果监事会或者监事也不召开的,由具有临时股东会召开权力的主体,比如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同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由于所有的召集人一起提议,共同早开,无次序之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