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浙江沐阳台商投资企业在2005年原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现股东,2006年现股东解聘了原董事兼总经理,原董事拒不交出公司公章等重要物品。2008年原董事状告先公司欠款,使用的就是当年的公章,加盖在了对帐单上。如果股东遭遇类似事件该怎么办呢?律师
沈律师认为公司的股东应当立即召开股东大会,重新确定董事,然后由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公司对原董事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私自拿走的公章、营业执照、账本等重要物品。因诉讼将会延续一定的时间才能判决,在此之前公司应当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并在媒体上公开挂失。以杜绝前董事不法利用公章。可以通过重新刻制公章并且在工商进行登记,重新申领营业制造等办法加以解决。
沈律师提醒如果原董事故意利用公章或者营业制造侵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