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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通知债权人领取债权或作登记

李先生和妹夫成立了一家五金工具公司,经营了两年,后来因妹夫一家要搬到广州去,而李先生自己也找到了工作,不想再经营企业了,故而就想将原来的公司注销掉,他不清楚注销公司会有哪些问题,特地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沈洁律师,希望得到法律帮助。律师

沈律师认为注销公司应当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如果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李先生和妹夫成立的五金工具公司有好几十名债权人,大部分是可以联系得到的,但也有少数债权人无法联系。对于无法联系的债权人,李先生可以考虑采用公告的方式通知,就是在报纸上刊登一起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你们费用应依法予以支持。”律师

如果经过公告仍有债权人没有来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予以清偿,公司尚为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的,股东以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

经过清算,现在李先生的公司仅有两名债权人无法找到,一名债权人是自然人,已经失去联系两年,债权金额也比较小,为几千块,另外一名债权人是一家P2P公司,该公司已经破产清算,李先生的公司当初问该公司贷款十万元,已经归还了所有的利息和七万元本金,现在也无人再向其公司主张。这两家债权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李先生和妹夫作为股东可以等其主张后再予以归还相应的金额。律师

如果李先生的公司没有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要面临公司登记机关的罚款,公司在合并、分离、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没有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债权人还可以主张向清算组成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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