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式酒店申报条件:
公寓式酒店的总体布局(包括服务台、贵重物品的保险箱柜、财务室等要害部位)和配套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求;律师
公寓式酒店的房屋结构、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必须按规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必须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公寓式酒店须提供材料:
《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标明房号的经营场地内部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验收意见书或经营场地合格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标明房号的经营场地内部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验收意见书和证明材料。律师
办理程序:需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寓式酒店,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所属的公安处(局)治安部门提出申请。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派出所应当在受理后完成初审,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公安分、县局或公安处(局)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公寓式酒店颁发《许可证》;对经审核不符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