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项 |
序号 |
公司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目录 |
说明 |
第一次
(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二次
(日期:
年 月 日) |
第三次
(日期:
年 月 日) |
提交材料 |
审核意见 |
提交材料 |
审核意见 |
提交材料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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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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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请被委托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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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
①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范公司宗旨、组织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规则;②我们准备了各类章程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③章程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署,自然人的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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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①股东(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其他股东(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②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请申请人携带除登记的企业以外的其他股东(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原件供登记窗口注册人员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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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证明 |
①验资报告由依法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出具;②验资报告有效期为90天;③您可以通过财政局网站查询依法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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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
①非货币出资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实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邻接权、技术秘密权(非专利技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②更为详细内容请查阅《企业登记须知》(注册大厅领取或在网站上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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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①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②我们准备了相关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③请在《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粘贴全部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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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
①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②我们准备了相关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③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登记窗口注册人员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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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使用证明 |
①您利用股东自有的房产作为公司住所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同意公司使用的文件,并携带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供登记窗口注册人员核对;②如果您是租用他人的房产作为公司住所的,请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③更为详细的内容请查阅《企业登记须知》(注册大厅领取或在网站上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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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①行业表述应当与经营范围相一致;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效期为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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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许可项目的,请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
①经营范围分许可经营范围与一般经营范围;②许可经营范围依许可文件表述;③一般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④您可以通过统计局网站查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⑤如您申请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的,请出示许可证件的原件,供窗口注册人员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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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涉及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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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请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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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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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要求 |
①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请使用A4型纸;②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请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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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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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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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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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申请材料后,我们将把您提交的材料信息输入电脑,及时检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工商信用记录和住所有无重复登记情况,如有问题,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请您仔细阅读《企业登记须知》,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者登录SGS网站;谢谢您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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