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经亲戚介绍,投资入股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去年年底这家公司开始对股东派发红利,因公司赢利不错,100元派发12.3元,冯先生对此也表示非常满意,他已经连续三年在这家公司拿到红利了,每次都是高于10%。由于效益不错,公司打算增资500万元,股东们争先恐后要求入股,公司最后确定按原有的持股比例,每人可以按比例增加股权。律师
但冯先生的儿子已经28岁了,打算今年结婚,冯先生有意为儿子购买一套新居,哪怕公司赢利很好,他也不想增资了,但他不知道自己放弃增资是否可以。针对冯先生的想法,沈律师认为,股东不愿意增资,公司不能强迫股东出资,故而冯先生可以放弃增资。
关于领取红利,《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区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有限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有限认缴出资的除外。”股东领取红利,要根据实缴的出资比例,现在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可以暂时不到位,那么没有到位的出资,就不是实缴出资比例。
如果没有约定的,股东分红就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的。冯先生现在领取红利后不愿意出资,那么他放弃的增加股权由其他股东根据比例分配。冯先生的儿子马上要结婚,他的资金资助给了儿子购房。哪怕冯先生没有这样的资金需要,他只要不愿意增加股权的,任何人都不能要求他增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