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特许加盟中的欺诈陷阱--名为加盟,实为敛财

对于一些缺乏营销经验的投资者来说,特许加盟是一条不错的选择,有特许人为被特许人选择经营地址,提供货源,进行店铺装修,进行经营培训。不过特许市场良莠不齐,沈律师认为投资者应该擦亮眼睛,对于一些特许人对受许人(加盟方)没有任何限制,任何单位或个人缴纳加盟费或购买其设备原料等就可以加盟,既不考核加盟者的资质,也对资金、经营场所无要求,被特许人就需要提高警惕了,这种特许人的特点是:律师

高额许诺开加盟店有高投资回报率,如投1赚10的投资回报率;

对加盟者,即受许人没有任何要求,包括资金、场地、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加盟费比较昂贵,急于短期敛财;

即使加盟费的门槛不高,但是往往要求受许人缴纳各类费用,如培训费、广告费等,目的只有一个:圈钱;

向受许人出售机器设备,或规定受许人必须购买他的原料,而该设备或原料往往是质次价高;

根本不提供加盟培训及辅导;

也有各种合法的广告做掩护,而且有时是电视广告,给人造成可信的感觉;

敛财手段主要靠:

收取加盟费;

收取变相加盟费,如名目繁多的培训费、纸张费、宣传费、办公费、管理费等;

借连锁加盟之名卖滞销产品和设备,这种人不一定加盟者收取加盟费和管理费。此类骗子低级一点的就是收到加盟费后卷款逃之夭夭,高明一点的玩假债务宣告破产,让加盟者的加盟费泥牛入海,无从追讨。律师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