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开着一家旗袍店,由于货品充足,价格便宜,款式新颖,他的点销售情况飞铲好,有不少准新娘或者开年会的顾客,经常会来购买。但不久前,她的供货商通知她,由于生产转型,以后不再提供旗袍给她。后来程女士也进了一些T恤和牛仔裤销售,但销售情况一般。律师
后来经人介绍,她认识一家外地的服装工厂,据介绍人称,对方有特许经营权,如果加盟他们,就可以获得很多的服装经营权。由于一时脑热,陈女士在对方的介绍下,拿了一份合同打算阅看后签字。但她的丈夫表示,合同签订后陈女士还要支付三十万的加盟费,之前他们销售产品,都是进货后才支付的货款,不需要支付什么加盟费的,建议陈女士找人问一下,这个加盟费是否该交?
因找不到人询问,陈女士就询问介绍人对方加盟费有什么作用,介绍人称只有交了加盟费才能销售他们公司的产品,而且公司对加盟者会特殊关照,一方面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一方面会对陈女士的门店提供装修方案,以后有统一的装修门面,消费者也会更加放心在陈女士的门店购买物品。听说了这诸多好处,陈女士开始心动了,但丈夫坚持让她找人咨询,后来陈女士上网查询到了沈洁律师,进行了法律咨询。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服装工厂作为供货商,给陈女士的服装小店提供货物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服装工厂有没有资格收取加盟费,则需要考证的。经查服装工厂并没有特许加盟的资格,也就是作为盟主,他是一个无证的公司,故而不能收取加盟费。如果为陈女士装修门店,根据装修成本,是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这家工厂并不为陈女士装修,而只是出具装修方案。这样的收费,肯定不会高达三十万。
陈女士可以要求对方拿出开办加盟店资质的文件,如果不能提供,她无需向对方提供加盟资金。由于对方没有开展特许经营的资质,双方之间的目的不能实现,即便陈女士已经支付了加盟费也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这家公司注册的商标虽然已经获得了核准,但商标的核准和特许加盟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由于不具备特许加盟盟主的特点,陈女士也无需支付加盟所需要的费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