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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手续

第一步:到工商注册大厅申办您所要设立企业的名称,并提交如下材料:

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律师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申请设立或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立

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 合伙协议;

5. 出资权属证明;

6. 经营场所证明;

7.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变更

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 经营范围变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国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经营场所变更: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三、注销

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合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 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律师

第三步:在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或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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