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德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上千名股东之一,他对公司的这两年没有发放红利有一些疑惑,因为他本身是财务,他先看一下公司的会计报告,但他不知道自己的请求能否得到满足。沈律师认为小德的想法可以兑现,因为公司法对此有相应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六条重要资料的置备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所以小德要查看的资料就在公司里面。律师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由于股东人数众多,为保证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公司法专门做了规定,故而《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的查阅、建议和质询权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当然小德如果想到这家公司查询有关资料的,沈律师建议其在股东大会开会之前去查询,会比较方便。《公司法》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因在开会之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就放置在公司,供股东查询,小德可以很方便的借助手机拍照,回去后慢慢阅读研究。这样就可以知道公司不发放红利的原因了。律师
还有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股东还可以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如果小德查看了会计报告还有疑虑的,可以在股东大会开会期间,就自己的疑惑向公司的董事等人提问,以解答自己的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