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娄先生问:自己多年前和他人一起投资了一件高科技公司,现在公司开始盈利,但是大股东把持公司,从不进行分红,自己该怎么办?律师
沈律师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力,同时可以按照章程的规定享有分红,如果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当然股东获得分红的前提是先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税收之后,也就是对净利润进行分配。不可否认现实中又部分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把持公司决策权,长期不召开股东大会,不制定分红方案,导致中小股东长期不能享有股东权利,不能享受分红。但是中小股东如果诉请分配股利的,如股东协议没有明确约定何时分红的,很可能因属于股东自治范围,而法院不予受理。所以中小股东可以从如下途径考虑救济:律师
如果中小股东的股份数额大于10%以上的,可以诉请解散公司,一次性分配公司盈余和取回自己的投资。但这样无异是杀鸡取卵,只有在股东之间有不能继续合作的前提下适用。
如果公司连续5年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是盈利的,并且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要求分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如果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和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属于股东大会已经通过了分红方案,而公司董事会故意不执行的,沈律师认为娄先生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提出给付之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