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娄先生问:自己多年前和他人一起投资了一件高科技公司,现在公司开始盈利,但是大股东把持公司,从不进行分红,自己想把股权转让给大股东,如果转让后,自己对以前公司没有分红的盈利是否还能主张权利?律师
沈律师答复:股东能否分配到公司的盈利是以公司股东大会是否能通过股权分红方案,如果方案一直不能通过侵害小股东利益的,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各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参见本站其他相关文章。股权分红和股东身份是密切联系的,只有具有股东身份,才具有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旦失去该身份,也意味着不能要求分配公司盈利。
在股权转让中,股东应当充分考虑原始资本的投入和累计未分配的盈利,将这两方面的因素都累计在内,以合适的价格向第三人或者其他股东转让股份,取得该股权的人支付相应的对价,所以股权转让价格中应当是已经包括了未分配的公司盈利。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的时候,没有考虑公司盈利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股权转让价格明显过低的,在理论上可以以显失公平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在实践中前股东要撤销股权转让合同需要充分的证据证明,具有一定的难度,毕竟交易当时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维系交易稳定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律师
不过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前股东对转让前的公司盈利可以要求分红,沈律师认为主要是股东转让前已经由股东大会确定的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从股东股利分配权转化为了对公司债权,因此可以要求公司继续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