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刘某等8人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也是该公司的员工,1999年公司向员工募集增资资本,给每人发了出资证明书,在此后的几年中,刘某等8人陆续离开了公司,但是没有退股。因公司从不分红,刘某等向公司要求退股,遭到了拒绝。问有限责任公司从不分红,小股东如何维权?律师
沈律师提示: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资本公积金所余的税后利润可以进行分红,一般来说按照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当然公司股东是否参与经营,已经起到的作用不同,各公司的股东也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如考虑股东对公司的贡献和出资比例两个方面进行分红,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股东之间对此产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有限责任公司隔多少期限进行分红,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留给股东协商,主要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多数熟识,因人合在一起投资,和上市公司不同。如果公司股东之间没有约定多久分红,和红利分配方式的,容易引发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的可能性,因此新《公司法》对股东自治和保护小股东方面有了新的规定,沈律师认为主要是以下三方:律师
第一,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公司分红持反对票的股东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要求分红的股东的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比如说大股东控股的股东会违反章程过度提取资本公积金,不分配利润或者分配很少的利润来欺压小股东的,小股东可以申请法院对股东会决议进行撤销。律师
第三,股东提出股利给付之诉。如果股东会已经通过了股利的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拒不执行的,股东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要求给付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