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工商年检合格、经营状况好、资信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向银行借款自然没有问题,但对于新成立的企业、民营中小企业,银行未必会向其提供贷款,而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发展必须要融到资金,沈律师介绍多种渠道的融资方式:律师
沈律师支招一:寻找担保公司作担保。
现状:在全国已有百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及担保公司。
优点:对抵押品的要求比银行低些,形式更加灵活。由担保公司作信用担保,再由银行提供贷款。
缺点:①企业要支付给担保公司一笔费用;②其次担保公司往往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并要监控企业资金流动状况。
沈律师支招二:向典当行融资。
出典是以实物为抵押或质押,以转移实物占有权的方式取得远低于质押物价值的临时性借款,出典人需向典当行支付费用,过期不回赎,物品所有权归典当行。
优点:①不需要客户资信;②可接受的抵押物、质押形式多样:接受不动产、汽车等,也接受其他动产。③典当物品的价值较低,千元的物品都可以当,而银行是断不会接受的。④手续简便,借款立等可取,而银行审批贷款要一月左右。⑤不问借款的用途,而银行贷款都是指定用途的。律师
缺点:①利息较高;②典期,即借款期限较短,逾期不还抵押物/质押物将归典当行所有;③融资金额较小;
沈律师支招三:融资租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即生产厂家需要购买某生产设备又缺乏资金的,可委托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然后再将设备租赁给企业使用。当合同期内满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确该设备的所有权。融资租赁是投资设备的很方式,它集金融贷款、货物买卖、设备租赁三为一体。
优点:需要购买设备而无资金的企业,可以遍生产边还租金。
缺点:该方式还不为国内企业所接纳和推广,能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金融机构也不多。
沈律师支招四:项目融资。
当取得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而企业自有资本不够开发该项目之时,项目融资不乏为一个好的融资渠道。项目融资的操作方式之简单介绍:成立的一家项目公司,以该公司名义进行贷款;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或项目承办人的资产作为贷款担保。律师
项目融资的分类:
①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以项目的资产和收入作为担保,贷款的还本付息依靠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贷款人风险大,如遇项目失败,资不抵债时,贷款人自信承担损失,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②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以项目的的资产和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和担保,同时还有第三方(往往是项目承办人)作为还款担保方;项目资不债时,贷款方有权向担保人进行追索。
项目融资的申请条件:项目获得政府的立项;项目的预算(成本、费用)合理;有项目的市场赢利预测报告,项目的未来收益稳定,收益额大于贷款本息;项目有可行性: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建设用地、配套设施、供货渠道、设备设施已落实;项目所涉及的技术、专利已获得使用授权,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局限:对项目本身有要求,多限于发电、水利、道路、桥梁、铁路、机场、垃圾处理、水处理等政府立项的基本建设。
沈律师支招五:企业委托贷款
沈律师支招六:票据贴现。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获得资金。优点:手续简便,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融资成本低(贴现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