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忙设立公司的时候,不少公司的负责人经常自称:“我就是法人。”其实这种称呼是错误的,法人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才是公司的负责人。不过将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倒也是非常常见的,一直以来,很多人都是这么混淆称呼的,殊不知交易中如果混淆了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会造成一定的法律风险。律师
磨具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上乘,价格又比较优惠,而且免费退换,在市场上颇具竞争力,常年来订单络绎不绝,与不少的公司之间建立了采购关系。磨具公司的股东是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就由公司聘用的一名员工担任,对于这一情况,公司的长期客户也都是知晓的。
按照惯例,买家收到磨具公司提供的货物后便会在两周内将货款打入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公司银行账户,从来没有出现过用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况。后来公司聘用的法定代表人,因一些工作上的纠纷,和公司发生了矛盾,公司就和法定代表人李先生解除了法定代表人的聘用关系,并且还解除了劳动合同。律师
刚一离职,李先生立即就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了不少客户,称公司和客户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公司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了。如果需付购买磨具的款项,要么到公司去支付现金,要么可以打款到李先生的银行账户。由于是多年合作的对象,不少客户都没有对李先生的话产生怀疑,正巧一家贸易公司的付款日期到了,就将一笔二十万元的货款打到了李先生的账户。之后应客户要求,李先生出具了一份收款确认书。在这之后,公司把更换法定代表人的信息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通知了各家客户。
磨具公司与买家的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买家应当将货款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汇如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磨具公司不接受买家支付现金,买家只有获得磨具公司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后,才能允许向指定人员支付货款。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李先生虽然是磨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公司曾今在合同中告知过买家,支付货款需付到公司账户,如收取现金或由他人收款都需要公司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买家要相信李先生有权利收取货款,但是并没有足够的表象使买家有理由相信李先生有代理磨具公司收款的权限。
买家向李先生个人账户进行大额转账及向李先生个人支付大额现金,显然是对李先生职务代理权限过于轻信,不能认定买家向李先生个人的付款对磨具公司构成表见代理。根据法律规定,李先生无权代理磨具公司进行收款,买家的付款行为不能受到代理制度的保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