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什么是干股,红股、技术股、贡献股、管理股

在法律上谈论的股份、股权指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但在企业经营中听到的更多的是干股,红股、技术股、贡献股、管理股,持有这些股份的人员也把自己认为是股东,但实际上这些概念和公司法所指的股份和股权有很大的差别。可现实中确是存在这这种说法,那么就近干股、红股等指的是什么呢?律师

干股是股东没有实际投入资本,一般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但是可以分得红利的特殊股份。

干股是一种薪酬奖励的方式,针对的对象是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是企业吸引人才的一种方式。获得方式不是转让、而是赠与,赠与人往往是公司大股东,受赠人接受赠与称为股份的受益人。

干股常常根据受赠人的不同,分为管理股和技术股两种,都是公司实际控股人对人才的激励制度。法律对这方面涉及并不是很多,也不明确,但在私营股份公司内,非常普遍。

干股是一种受到限制的特殊股权,特殊在于几个方面:持有它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却享有了股东权益中最重要的权益之一--股东分红权利,但一般不享有股东的其他权利。

红股即股份公司在利润分配时以股票股利的形式,给股东“送股”。投资者可将红股视为股息的一部分。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

所谓技术股在法律理论上的概念是股东用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入股而形成的股份。

管理股是企业和社会对管理者工作成绩的回报和肯定,具有奖励性质,不需管理者实际投资。

管理者在职时通过所拥有的获赠股份现金分红,一般规定不得卖出,大部分离职后会收回。律师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