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某家公司的股东,现在和另外一名股东发生纠纷,我向他索要公司股权转让的尾款,他一直称公司经营没有我当时说的好,故而迟迟不付款,但是同意给我打个欠条,请问公司股权转让款是在哪里起诉?律师
该公司在宁夏,从事矿产品销售,被告是东北人,但实际上我们股权转让合同是在河北的一个交易市场签订的。由于我在上海到哪里都要长途奔波,所以我想咨询律师有无可能在上海起诉?
沈洁律师答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条的规定,你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你们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诉讼。
股权转让合同的被告如果是自然人的,他的住所地一般是户籍地,如果户籍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公民在某地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律师
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你也可以到合同履行地去起诉。有人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就是被转让股权的公司工商登记的地方,不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不是以工商登记变更为准的,而是以股权实际交付为准的,工商登记只是行政手续,并非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义务。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具体是哪里,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依不同的股权转让合同进行判断,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也有不同的规定。
沈律师建议,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到被告所在地,就是欠你股权转让折价款的股东的住所地起诉较为合宜。当然你们事后还可以达成一致选择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管辖(这个可能性较小),现在对方愿意和你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你不妨和他签订协议,书面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上海某区,也就是你的所在地,这有你将来起诉就不用长途奔波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