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唐是一家五金建材店的实际经营者,从爸爸手中接管这家店面后,他格外用心经营,和老一代的私营企业管理者不同,小唐会上网,懂得做宣传,他先后在阿里巴巴、58同城等网站上刊登了自己企业的广告。酒香也怕巷子深,随着小唐的广告攻势,招来了不少客户。为了取得好的效果,小唐把父亲和哥哥的三家个体店说成了连锁经营店,把个体户和合伙企业说成了"企业集团",对产品也进行了夸大的宣传。律师
之后某工厂购买了小唐店里的“顶固”五金件,后发现是假冒产品“固顶”,数额10万元,向工商机关举报。经查该笔"固顶"牌五金件是直接从温州某门锁厂家发货到该工厂,并没有发货到小唐五金店,再到工厂。所有的订货单据也都只写明"五金件",没有注明品牌。小唐是首次和温州门锁厂做生意,从中赚取差价仅仅5000元,他也不知道该批货物是假冒的。由于该工厂吃了个哑巴亏,工商部门也没有调查到小唐故意销售假冒产品的证据,他们随即对小唐的"网络广告"进行审查,发觉有夸大和不实宣传的地方。比如称自己为"顶固"产品的授权特约经销商,实际根本不是等等。之后工商部门对小唐父亲的店面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
许多企业在广告中存在一定的夸大成分,甚至是虚假成分,追求广告的人气,沈洁律师认为企业做广告,美化产品的宣传肯定是存在的,但就看"度"是如何的,如果本案件的小唐对父亲五金店作宣传,把"顶固"五金件授权特约经销商改称为"顶固"五金件专业经销店,那就不存在虚假宣传的内容,同样起到了告知客户,我这里有"顶固"五金件销售的讯息。律师
什么是企业虚假宣传,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其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制作成分、用途、性能、有效期等,采取夸大其辞甚至无中生有引人误解的违背客观真实的宣传。做虚假宣传的,上海律师事务所根据《广告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告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经营者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联系的,是广告经营者的广告欺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律师
除了行政责任外,关于虚假广告,也有民事责任,广告的法律法律性质有两种,一是要约邀请,二是要约。一般的广告都是要约邀请,也就是意味着广告主不受广告内容的约束,定性为要约是例外,内容具体确定的广告属于要约,如果是要约的,只要形成合同,广告内容也是合同条款,广告主要受到约束。《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为了避免广告成为"要约"的法律风险,广告主可以在广告显眼的地方作出提示”广告内容作为参考,不作为合同条款。”
同时沈洁律师认为再好的广告只是宣传,一个企业真正要做大做强,必须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花大工夫,比如小唐找到的这家工厂,每年有稳定的订单量,第一批就是假货,让小唐立即就丢了这个大客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