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以物流公司名义作虚假广告,构成虚假宣传

原告诉称:原告是一家从事独联体国家多式联运国际业务的专业物流公司,在业界享有很高声誉。被告姜某、方某曾系原告的经理和销售经理,后两人设立被告康铁公司从事与原告相同的经营业务。三被告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在多家网站上将原告的企业名称或原告所经营的业务与被告方某的联系方式、被告康铁公司的名称、被告康铁公司的经营地址等进行捆绑,冒用原告公司的名义发布虚假广告以非法开拓业务,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亦损害了原告的企业声誉和正常业务利益,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律师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00元;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合理开支18,000元(包括律师费15,000元,公证费1,800元,文件打印及差旅费1,200元);三被告在《新民晚报》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发表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三被告共同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被告康铁公司从未冒用原告名义从事虚假宣传;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没有任何法律及事实依据;3、被告康铁公司并未给原告造成任何负面影响,不应予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4、即便原告主张的虚假宣传行为成立,也是被告康铁公司的公司行为,与被告姜某、方某无关,被告姜某、方某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律师

原告为证实其因本案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向提交金额为30,000元的法律顾问费发票和金额为1,800元的公证费发票各1张。其中法律顾问费部分,原告称此系因双方之间发生劳动争议、虚假宣传等多起纠纷所产生的总体费用,具体分摊至原告仅主张律师费15,000元。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档案机读材料、(2012)沪东证经字第8025号公证书、法律顾问费发票、公证费发票以及的谈话笔录、听证笔录、庭审笔录等予以证实。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原告与被告康铁公司均从事货运代理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原告与被告康铁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律师

关于原告主张的3项虚假宣传行为是否成立。(1)“锦程物流网”:网页、公司介绍、企业名片的抬头均为原告的企业名称,而介绍内容、联系方式等则为被告康铁公司的信息、地址。对此,原告认为,被告康铁公司此系攀附性地利用了原告在货运代理领域的商业信誉和知名度,将原告企业名称与被告康铁公司相关信息进行捆绑,足以引人误解,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康铁公司认为,上述网页系被告姜某、方某曾在原告处工作时,为扩大宣传和开发原告业务在相关网站中以原告企业名称作为用户名而注册。律师

关于被告康铁公司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由于被告康铁公司构成虚假宣传,因此原告关于判令其停止虚假宣传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关于赔礼道歉,赔礼道歉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通常与自然人人身相关,故本案原告关于三被告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难以支持;关于消除影响,刊登声明的方式、范围等应与被告康铁公司虚假宣传行为对原告实际造成负面影响的范围相匹配,本案中被告康铁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存在于网络,因此以网络方式足以消除其负面影响。

3、关于被告姜某、方某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涉案虚假宣传的信息均以被告康铁公司的名义对外发布,并未以被告姜某、方某个人名义发布,故被告姜某、方某不因其职务行为而连带承担被告康铁公司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原告关于被告姜某、方某就被告康铁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律师

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项、第(九)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某国际物流公司应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被告某国际物流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其网站首页连续三天刊登声明,消除因其实施的虚假宣传行为对原告某物流公司造成的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核准),如不履行,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本判决,费用由被告某国际物流公司承担;被告某国际物流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某物流公司经济损失20,000元(含合理维权费用10,000元)。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