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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订金非彼定金,违约不能没收

【案情】箱包厂向某皮件厂定购了一批小牛皮,用于生产出口箱包,为了表示履约诚意,箱包厂向皮件厂打入12万元,双方约定购买146万元的皮面,并约定订金12万,三日内打入预付款45万,提货时付其余款项。不料箱包厂的订单被外商取消,皮件厂没收订金不同意返还。箱包厂称皮件厂没什么损失,应当返还订金。律师

沈律师评析:定金与订金,有时候被称为押金,都是金钱担保的一种,合约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表示自己有履约的诚意和能力,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一定的金钱或者货币替代物,“订金”与“定金”虽然读音相同,可在法律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谓定金,沈律师马上想到了定金罚则,也就是意味着交了定金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交付给对方一定的金钱,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如果双方履行合同约定,定金当作价款抵扣或者退还,实践中多数是当作价款抵扣的,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定金为对方没收,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这个规则被称为定金罚则,定金以实际交付为准,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当作预付款或者其他,所以称之为“定金”,是一定的定,沈律师认为从字面也很好区分,一定了的事情那是不能反悔的,反悔必然有惩罚后果,定金的担保作用,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是通过罚责体现的,定金可以细分为违约定金、成约定金等,都很有讲究,本文不开展讨论。律师

而订金呢,沈律师认为和字面一样,言字旁的订,自然可以是“言而无信”的,所以如果订金是可以返还的,没有双倍返还的法律效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双方不履行合同了,订金要全额返还。实际上,订金合同是合同中的从合同,和主合同是同时履行的,订金的给付往往是一种诚意的表示,他的数额不会超过合同金额,但是没有百分的限定。

那么遇到交付了订金,但是又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该如何承担责任,沈律师建议第一是收取定金,不要收取订金,第二是约定违约责任,如果收取的是订金,虽然不能适用定金罚责任,但是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追究对方的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追究对方损失,不过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利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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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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