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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T与人寿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人寿保险公司与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第一条规定,双方双方基于本合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人寿保险公司委托T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人身保险业务,承担该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T从事约定的代理行为,获得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的代理费。本合同的订立并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双方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律师

第二条规定,人寿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规定,制定《中国人寿保险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作为人寿保险公司对T管理的基本办法。T自愿遵守基本管理办法,并自愿接受人寿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第四条规定,本合同自人寿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T签字之日起成立。双方一致同意以T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十条规定,本合同有效期内,人寿保险公司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管理办法对T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2、有权依照基本管理办法对T的业务情况进行考核;3、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T参加以激励展业意愿及提升业务技能为目的的各项培训(包含以会议形式举办的培训)及早、夕会等;4、有权依照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或依市场变化、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或修改基本管理办法及人寿保险公司制定的其他有关保险代理人管理的规章制度,T应遵照执行;……律师

第十三条规定,本合同有效期内,T承担以下义务:……2、遵守基本管理办法及人寿保险公司制定的其他有关保险代理人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品质管理、活动管理、业务流程、业务培训、业务技能考核体系、财务管理等,接受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监督;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基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人寿保险公司组织的以激励展业意愿及提升业务技能为目的的各项培训(包含以会议形式举办的培训)及早、夕会等;……

第十八条规定,本合同在以下情况终止:……3、单方面解除:(1)有下列情形或事件之一发生时,人寿保险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d.T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或从事了第七条所列的各种行为;……4、尽管本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各自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但不意味着双方放弃了根据《合同法》第410条享有的法定的任意解除权;……。律师

T于2015年10月12日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从业区域,业务范围人身保险。2017年2月28日,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代理人职级及佣金收入证明,记载T系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代理人,于2015年10月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T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人寿保险公司继续履行保险代理合同,恢复工号下面的数据及名下客户。

T与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书》,双方约定人寿保险公司委托T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人身保险业务,T从事约定的代理行为,获得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的代理费。其后T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人身保险代理义务。T登陆内部员工系统时发现自己已被人寿保险公司清退。但T确认自己各项考核均已100%通过,事后T多次向人寿保险公司主张维权,人寿保险公司均表示拒绝继续履行保险代理协议。T认为人寿保险公司未经T同意擅自清退T,以其自身行为表明不再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保险代理协议,属于对协议的根本性违约。律师

人寿保险公司辩称:人寿保险公司与T签订涉案合同,双方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人寿保险公司享有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根据合同及人寿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办法规定,T应参加由人寿保险公司组织的早夕会,T累计未参加该会10天以上,故人寿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并电话通知了T。

T陈述涉案《保险代理合同书》上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T是在2015年10月拿到合同的,且T没有看合同的具体内容,但T对双方所签合同表示认可,并作为证据提交用以证明其与人寿保险公司存在保险代理关系。

T确认其自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未出席过人寿保险公司的早、夕会。

双方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T虽对该合同中的签字予以否认,但T陈述其于2015年10月即取得上述合同,对该合同也予以认可并作为证明其与人寿保险公司之间保险代理关系的证据出示,故上述《保险代理合同书》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恪守。律师

涉案《保险代理合同书》明确约定双方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人寿保险公司委托T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人身保险业务。同时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涉案《保险代理合同书》的性质符合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委托人或受托人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且涉案《保险代理合同书》中亦未作相反约定,故人寿保险公司对涉案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于法有据。T主张要求继续履行保险代理合同并恢复其工号下面数据及客户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难以支持。律师

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一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驳回T的诉讼请求。(2018)沪0116民初4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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