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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如何确定诉讼时效

在民间借贷中有诸多的不规范,尽管我们的律师在文章中多次提到要求当事人委托律师草拟借款协议,担保协议,见证借款过程,但对于民间借贷很多人都不可能做到。因为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有密切关系的情况下,一般是亲属、同事、邻居、朋友,往往出于帮助目的,当事人认为律师介入会对各方心理造成不快。因此民间借贷也多不规范。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就是典型的一种。律师

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包括:出借日期约定不明、还款日期约定不明的两种。沈律师认为借款出借日期约定不明的,不影响还款,但是影响利息的计算,如果该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约定了利息的计算方式,但是没有约定利息的起算日期,那么出借人要证明自己的出借日期,从实际出借之日计算利息,如果不能举证借款日期或者遗忘借款日期的,从出借人提出主张利息之日开始计算利息,提出主张之日可以是申请支付令之日、提起仲裁或者诉讼之日,或者是有书面文书表明出借人主张过利息的。

另外一种约定不明更为常见:还款日期不明。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在催告借款人归还借款之前是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即不知道借款人是否会拒绝还款,只有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的,出借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有可能受到了侵害,所以从催款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般分以下三种:律师

第一种、借款人出具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书面文件,文件上表明有明确的债务履行最后期限,出借人也愿意接受的,那么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两年内出借人都可以起诉借款人还款。这种类型的还款计划书相当于对原借款协议或者借条的补充协议,将原约定不明的还款日期进行了补充约定。

第二种、出借人给予借款人的合理还款期限已满。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的,并且明确了债务履行的期限,从出借人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开始计算两年内都可以向借款人提出诉讼。当然如果超过两年也可以提出诉讼,但是借款人用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出借人丧失胜诉的权利。

第三种、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的。这里的拒绝可以是不还款,也可以是各种理由的搪塞,比如家里没钱,最近资金紧张之类的理由。

如果出借人从出借之日起二十年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法律不再保护这笔借款,成为“自然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败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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