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律师经常收到类似的问题“我想和他人订立一份合同,但不知道哪些内容应该写入合同?”“希望律师提供一份合同的标准模版。”“写合同有什么格式吗?对于这些问题沈律师一直就具体案件作具体答复,从来没有给出一份“万用合同”,合同因行业、当事人、标的的不同各有不同,在这个合同中适用的条款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并不合适,比如一个普通乡镇企业厂房的建设,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使用FIDIC合同条款,而普通的承担合同条款更加适用。常用的合同条款是《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我把它称为“老八条”,不过《合同法》的八大条款并非每个合同都必须具备的“必备条款”,缺少其中的一个甚至几个都不影响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如果主要条款缺失的,可以订立补充合同。沈律师对这八条主要的条款进行解析:律师
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主要办事机构的,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合同的主体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需要审核当事人是否有签约的资格,比如出售的房产是否为当事人所有,公司的某个部门是否有资格代表该公司签约等等。
第合同的标的。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一般要对标的进行详细的描述,不论是买卖货物,还是租赁机器,都要对标的的描述清楚。以买卖合同为例,写明买卖货物名称、型号、出厂日期等等。
第数量。包括写明计量方式和计量方法,以及允许的误差。
第质量标准。双方对质量的要求是以什么为标准,比如行业标志还是国家标准。律师
第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如果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还要对适用哪种术语进行约定。另外还应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等进行规定。
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七,违约责任。沈律师认为违约责任的约定非常重要,有助于督促合同当事人遵守合同条款,但违约责任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不进行约定的,由《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诉讼地。在异地合同履行中,诉讼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约定非常重要,特别是一些小额诉讼,根本性影响到当事人是否最终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我们的某顾问单位收到一批定做的皮夹,货损2万元,如果要到千里迢迢的外地进行诉讼,根本不现实。律师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上述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沈律师最后建议,如果合同标的值比较大,或者双方初次进行交易的,还是请律师拟定一份合同较为妥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