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一方遗失合同原件,另外一方提供的合同经过手写涂改,涂改是否有效

法律咨询:本人和一供货商发生法律纠纷,对方持一份合同要求我本人付款,我方认为该合同对方没有经过我方同意就擅自修改,是伪造的。从何处看出其是伪造的呢?整个合同系打印件,签约方是我持股的公司和对方,而底部被人添加了货款于××日之前支付,否则加收20%的违约金。我认为当初签订合同之时根本没有这个条款,这句话是手写上去的,足以证明合同是伪造的。不过因为我公司搬家,我方的合同不慎遗失,现在没有了原件。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贵公司作为合同的相对方理应持有一份合同,不少合同中都会写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个条款的目的是避免因合同只有一份,持有合同一方涂改或者篡改合同损害他方利益。合同拟定后,双方如果对合同进行修改的,合同条款修改较多的,可以另行签订新的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保持合同的清晰;如果没有条件重新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在修改地方重新盖章或者签名,避免发生争议。当然如果是个别条款修改,也可以直接在合同上更改,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各自持有的合同上均要做相同内容的修改。由于合同是各执一份的,也不会因为合同内容的不一致而发生争议,一方擅自在合同上所作的修改,是无效的。修改合同本质上属于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故而要求双方持有的合同内容是一致的。律师

如果贵公司认为对方的合同是伪造、变造的,合同条款是其单方面添加的,那么就应当拿出自己持有的合同原件进行对照,如果贵公司的合同上没有该条款的,对方的合同上有此条款,而且条款内容对贵公司不利,贵公司又不予认可的,那么可以证明其不属于有效的合同条款。现在贵公司手中没有合同原件,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是无法推翻对方的合同。也就是说整个合同是打印稿,个别字句是涂改的,不能直接推论其是伪造或者篡改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争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退订该主张成立。”你公司按照合同持有一份合同正本,因无争当理由(遗失不属于理由,合同各方应当有妥善保管合同的义务),那么对方持有合同原件的,按合同原件来确认法律关系。除非有其他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手中的合同是伪造的。律师

鉴于个别法院在人情案件中会用“按常理推断明显不合理”和“重大事项变更应当在修改处加盖印章或者重新打印等某种方式确认”的说法来推翻持有合同正本一方的证据,沈洁律师建议除非是修改个别的错别字或者标点符号,涉及到合同重大条款的,比如货款金额、质量标准、品名、付款期限、交货地点、交货日期、违约责任、争议管辖等条款的,建议重新打印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合同,或者是对手工修改处进行重新盖章确认。

当然如果不希望发生您这种遗失合同后,被对方篡改的,那么我们建议您在以后签订合同中,直接打印上“本合同条款系一次性打印而成,二次打印或者手写涂改无效。”等条款。律师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