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律师你好,我公司目前遇到了一起货款纠纷,双方之间的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日期,故而我公司一直没有支付货款,之后对方发来了通知要求我公司付款,我们没有理会,对方委托了律师发来了律师函,称要求我公司在30天内的合理期限内支付货款,否则将提起了诉讼要求我们公司支付货款。我公司想了解一下对方是不是有权力这么做,要求我公司在30天内付款?如果继续不予理会,对方起诉后是不是可以获胜?律师
根据律师的询问还获悉以下信息:一,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所欠的为货款;二,不付款的原因有三个,首先货物才使用了半年,保质期为两年,担心保质期内发生质量瑕疵无法追索。其次,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期限,认为对方无法追款。最后,公司资金有些压力,能拖就拖的想法。
沈洁律师答复所谓合理期限在双方合同履行中经常会出现,对于一些没有确定期限的权力和义务的履行,均可以用合理期限来确定。关于合理期限在合同法中也频频出现,比如合同法的第23条合同订立,第69条合同的履行,第94条/第95条合同的权力义务终止,第110条和第118条违约责任,还有合同法158条检验期间、206条、221条、227条、230条、232条、248条、259条、310条等条文。对于合理期限究竟为多久,往往是合同双方争议的焦点。律师
对于民商法而言,期限是法律行为所附的期限,是当事人对于将来到来的期限,完成一定的法律行为。比如支付货款、解除合同等等。对于“合理”可以从几个方面理解,第一社会普遍认可的合理期限,如果一般公众认为是合理的即可,比如小额买卖,当场结算费用;第二交易习惯,在一些特定的交易中,一般都采取这则方式交易,比如房地产买卖中交房事宜办理完毕后,数日内尾款应当支付。故而依某种交易习惯确定的履行期限为合理期限。第三行业惯例,依据某行业关于合同期限沿用的习惯,订立合同时不再写明,比如快递件到付,收到快递时立刻支付为行业惯例。第四合情合理的准备期限,一般人能够完成准备。比如本案件的合同履行中,对方给予你们公司一个月的准备付款时间,并且已经催收了两次,就可以认为是一个合理的准备期限。律师
如果合理期限让法院来裁定,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根据案件金额的大小,会裁定一个付款期限,如果是小额的货款,往往要求当事人在10日内付清,金额大一点的货款,要求当事人在30日内付清。如果是从来没有催收过的货款也许会放宽到60日内付清。象贵公司这种已经为对方催收两次,且合同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的,若由法院判决,沈律师预计法院会要求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要求贵公司清偿债务。另外从对方给予的30日合理期限届满之日,如果仍没有支付的,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一般以占用资金的同等期限银行贷款利息为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