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是一名离异女子,她眼看自己已经35岁了,既没有子女又没有工资很高的工作,就想到外国打工碰碰运气。后来经朋友的亲戚介绍,其可以帮她介绍一个假的丈夫,便于她办理出国(日本)。但刘女士为此需要支付30万元的中介费。刘女士觉得费用有点高,但为了出国也不算什么,正当她打算把钱汇给对方时,她的母亲称还是问问律师或者什么懂行的人比较好。刘女士想了想,于是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咨询沈洁律师有关事宜。律师
在一些涉外婚姻案件中,牵扯到了介绍人中间收取费用的情况,刘女士这样和对方完全不认识,办理假结婚出国的,她不是第一个,但不少人因此吃亏上当倒也不是最后一个。沈律师认为朋友的亲戚根本就不能通过收取中介费获利,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我国禁止进行涉外婚姻中介介绍,但是一些“介绍人”钻空子,变着法子从中获利。也让不少想通过婚姻出国的当事人吃了不少哑巴亏。如果收了费办不了出国,付款的出资人可以以要求返还收取的钱款。律师
其实象刘女士是这样学历又低,又不会说外语。就算是到了外国,也只能做一些低端的工作,比如清洁工之类。可她在上海好歹是一家公司的前台接待,坐在舒服的办公室里上班。刘女士又没有其他特长,不会手工艺活,也没有力气,出国不是去享福的,倒是去受罪的,有可能花了30万元,最后灰溜溜的回来,得不偿失。刘女士后来想了想她也觉得如果自己去外国做一些体力活,她是无法适应的,而且由于她不能用流利的日语对话,别说流利的日语,她一个日语字母都不认识,英语也是勉勉强强能说几句,这种外语水平,出国打工,能找到的工作是罕之又罕。律师
经过律师的分析,刘女士也觉得自己出国打工之路走不通,只能是白白花费30万元的中介费和其他出国费用,她对律师的解答表示感谢,为自己一时脑热觉得愧疚,我们也希望她在国内能找到好的婚姻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