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租金、担保追偿款和企业间借款一并归还本金案

建筑材料集团诉玻璃钢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因企业经营需要资金周转,玻璃钢公司向建筑材料集团提出借款,累计结欠建筑材料集团9,799,033.33元。玻璃钢公司确认结欠金额,但双方对借款归还期限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要求玻璃钢公司支付欠款9,799,033.33元。律师

建筑材料集团表示,系争欠款来源包括3个部分:1、担保追偿款,建筑材料集团为玻璃钢公司担保银行贷款4,900万,实际代为清偿19,068,418.69元;2、借款16,509,446元;前述第1、2项合计35,577,864.69元。3、租金,应付租金586万元,本案中主张其中的375万元(对应开票270万元、135万元)。

玻璃钢公司至起诉前累计还款29,528,831.36元,还欠6,299,033.33元,归还哪部分费用没有指向。双方对账确认玻璃钢公司共结欠建筑材料集团往来款9,799,033.33元。对账后玻璃钢公司又支付2,299,033.33元,还结欠750万元。建筑材料集团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玻璃钢公司支付欠款750万元。

玻璃钢公司对建筑材料集团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无异议,对结欠款项的来源、金额无异议,对建筑材料集团提供的证据无异议,对建筑材料集团的诉讼请求无异议,但表示资金紧张,无法确定还款期限,只能逐步归还。律师

玻璃钢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建筑材料集团系中方股东,占有49%的股份。意大利公司是玻璃钢公司的外方股东,玻璃钢公司结欠金额约为700万元;目前建筑材料集团及意大利公司正与案外人洽谈股权转让事宜,案外人也表示对玻璃钢公司结欠建筑材料集团的款项将提供担保,希望暂缓判决。

两意大利公司系外国籍法人,故本案系涉外商事案件。双方共同选择适用我国法律,故依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案处理应适用法律。

针对玻璃钢公司是否结欠建筑材料集团750万元的问题,第一,建筑材料集团对此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第二,玻璃钢公司对结欠的金额无异议;第三,虽建筑材料集团系玻璃钢公司的中方股东,但玻璃钢公司的外方股东即两意大利公司对前述结欠款项也予以认可,未提出实质性的否定意见。律师

依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玻璃钢公司应于十日内支付建筑材料集团款项750万元。(2013)青民二(商)初字第1332号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