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我们不慎丢失了增值税发票,该怎么补办?由于发票金额大,抵扣的金额也很大,如果不抵扣损失很大,请问律师能否弥补。目前我公司和销售方由于产品质量纠纷正在发生争议,对方也不理会我们,请问我们能否补救?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丢失增值税发票是可以补开的,只不过需要办理一些手续,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在认证后丢失抵扣联,没有丢失发票联的情况
在进行认证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但是没有丢失发票联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在认证前丢失抵扣联,没有丢失发票联的情况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国税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律师
上面两种情况,都是在买方没有丢失发票联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无需卖方配合和帮忙的,不过从你的描述来看,律师猜测你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都已经丢失。
买方丢失抵扣联和发票联,已经办理了认证的情况
如果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律师
买方丢失抵扣联和发票联,还没有办理认证的情况
在办理认证前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买方凭卖方提供的对应的专用增值税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第三和第四种情况,你们办理退税都需要卖方配合提供记账联的复印件,而一般的买卖合同是不会对这方面进行约定,故而卖方也没有义务提供复印件,贵公司就无法抵扣税额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