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是一家个体礼品店的老板,为了迎合圣诞节,特地到批发方处预定了一系列与圣诞节相关的产品,双方合同约定该批产品必须在圣诞节的前两天运至买方处。一心想着趁着节日热销一场的张先生没有想到卖方迟迟没有发货,多次向卖方催要,直到圣诞节过后的五天也没见产品踪影。现即使产品运至也不会有理想的效果了,张先生向律师咨询相关的解除事宜。律师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律师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律师
张先生的情况属于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并且是根本违约,经催告仍不履行,现买方张先生可以依据合同法解除合同。张先生可以委托律师发函解除该买卖合同,然后根据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由于至始至终卖方保持避而不见的态度,律师认为在发函之后须起诉至法院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