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女士一家理疗馆的会员,不久前她又充值伍仟元的会员卡,享受精油开背的服务。顾女士为了能够更好地享受服务,将挂在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取了下来,这条项链是她四十岁生日时,丈夫出差在南非,特地为她购买的钻石裸石,在国内又花了一万多元,用碎钻和铂金将裸石镶嵌上。合计碎钻、钻石加项链,价值要将近拾万元人民币,如果是国内购买的话恐怕需要贰拾多万人民币。
因而顾女士对这条铂金钻石项链很是看重,在做精油开背的时候,为了防止项链被弄坏、弄脏,她特地将砖石项链取下,放在一旁的小桌子上。这时她觉得似乎小桌子不是很稳妥,就开口和另一个倒水的服务员说,需要一个托盘,存放自己的钻石项链。服务员表示马上就到前台去拿一个托盘,这时房间的技师已经调好了精油,正准备给她涂上去。
在包房内,和外面的炎炎夏日完全不同,加上技师的温温柔柔的话语,很快,顾女士就迷迷糊糊睡着了。一觉醒来,技师已经做完了精油开背。而另一名服务员送来了葡萄、茶水、和两小碟点心。这些东西也放在一旁的小桌子上,顾女士昏昏沉沉,完全忘记了自己将钻石项链放在了小桌子上的事情。她津津有味吃完了送来的小点心和水果,临走到前台结账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的钻石项链还在包房内。
此时包房内已经有一名阿姨和一名大叔正在打扫卫生,小桌板被阿姨收到一旁,已经完全看到不到钻石项链了。这下顾女士着急了,找了十多分钟后,也不见项链的踪影。作为我们的法律咨询会员,她连忙拨打沈洁律师的电话,称自己交给理疗馆保管的钻石项链遗失了。现在该怎么办,是否需要向理疗馆索赔。沈律师询问了整个过程,知晓理疗馆并没有收取她的钻石项链,而只是同意为她提供一个托盘,之后托盘也并没有送入包房。律师
沈律师认为双方之间是理疗按摩服务,属于服务合同,如果要将自己贵重的首饰交给对方保管的,双方应当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服务人员在收到顾客的贵重首饰后,应当出具保管单据,如果保管期间,发生遗失的,需要赔偿顾客的经济损失。但现在双方之间并没有形成保管合同,顾女士自行将项链放在一旁,仍出于她自己的管控范围内。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理疗馆内的技师、服务人员或打扫人员拿走了钻石项链。由于顾客需要脱掉上衣做精油,故而理疗馆的服务间内是没有监控的,也无法从监控得知,是谁拿走了项链。
虽然顾女士隔三差五去理疗馆,和里面的工作人员也非常熟悉,她也没法怀疑是谁拿走了自己的项链。现在翻找了一遍,没有找到项链的踪影,这又不得不让,顾女士怀疑是送餐的小哥拿走了项链,但想想也有可能是打扫的阿姨捡走了自己的项链。对此,沈律师表示,虽然有证据证明顾女士在进入理疗馆的时候,是带着项链的,现在脖子上空无一物,不过不能就此认为项链是由理疗馆保管的。
理疗馆的每间房间墙壁上都贴着告示,明确告知顾客自己的财务需要自己保管,属于尽到了提醒义务,现在项链没有脱离顾女士的控制,她也没有明确要求技师保管,所以双方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她和理疗馆之间仅仅尖利了服务合同关系,而并没有形成项链的保管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和原《合同法》关于保管合同的的规定,寄存人需在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放在指定场所,需要向保管人声明。如果没有告知有贵重物品存放的,丢了也不需要保管人高价赔偿。《民法典》第898条就规定了寄存人寄的特别声明、交验义务,寄存人未声明的,按照一般物品赔偿。
作为消费者,应妥善保存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而不是将它晾在一旁,如果存放至商家指定的场所,在事前就需要特别说明贵重物品的价值。现在东西丢了只能由顾女士自己承担了。不过还好,本案的当事人最终找到了她的钻石项链,在听说顾女士丢失东西后,理疗馆的老板让员工将这件房内的物品都搬了出来,最终发现项链掉在了按摩椅的背后。
写于2023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