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元旦时候我和家人到外地旅游,由于旅行社在雨天安排我们出行爬险峻的山岭,旅行社改变路程只因为购物目标没有完成,而山上有一家商户是卖旅游用品的。当时队伍中有一人因路滑滑倒,压在了我母亲身上,导致我母亲一节手骨骨折,全家的旅程因此中断。现在我想追究旅行社的责任,但是旅行社确说这是其他游客不慎摔倒引起的,让我们追究他人的责任。而压伤我母亲的游客称都是旅行社临时变更路线,下雨天去爬山导致他摔跤,他也是受害人。现在该追究谁的责任。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旅行社在雨天擅自变更旅游路线,构成违约。如果这条路线不够安全的,旅行社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我的认知中雨天怕险山的确不是安全的出游路线。其次,压伤你母亲的游客如果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比如没有手拿相机边走路边拍照,已经采取攀扶的方式,那么他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他和旅行社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春节将至,除了迎接传统农历新年外,改变了消费观念的一部分人也会选择外出旅游,除了新潮的自助游,参加旅行团旅游是一种传统的方式,特别是对于那些不太出门的中老年人,跟团旅游还是主流。那么参加旅行团,应该有哪些注意事项,遇到法律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律师
所谓旅游合同是指旅游业经营者为游客规划旅程,预订膳食和住宿,提供交通工具,指派领队和导游带领游客游览的合同,旅客承担报酬的合同。一类合同是游客和旅行社签订负责交通、导游、膳食、保险等一体的合同,由旅行社和承运人、餐馆饭店、旅游景点、旅馆宾馆签订合同,为第三人游客提供服务。如果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由旅行社先行承担佩服责任,再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旅游合同是最传统的,第二类合同是自助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发送的纠纷主要由旅行社擅自取消或者更改行程,旅游购物,旅游过程中发送意外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财产损失,以及一些小的纠纷,比如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膳食和住宿没有符合合同的约定,由于旅游是寻找快乐的过程,即便是旅行社很小的违约行为,都会引起游客较大的不满,但是赔偿却很少,这又涉及旅游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是团队型的,不是为每个旅客定制,旅行社和游客间的合同是旅行社拟定的,虽然各地方政府出台或者倡议使用政府版本的格式合同,但却有补充合同可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律师
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纠纷,一般如下处理,游客可以随时解除旅游合同,如果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该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退票、退房的损失,如果有定金的,不予返还定金(游客原因引起的合同解除);因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旅行社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变更合同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变更合同导致旅游费用减少的,应当予以退还。游客不同意作出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在境外游中较多,比如境外某国发生了地震,或者战争,动乱等。旅行社选择的路线或者提供的线路、旅游项目有危险,导致游客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由旅行社进行赔偿。在旅游过程中,因交通运输、餐厅饭店、宾馆旅馆服务不慎导致游客遭到侵害或者不能提供合格服务的,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当然也可以要求上述提供服务的第三人赔偿,要求第三人赔偿的,只能基于侵权,要求旅行社赔偿的,可以基于侵权或者违约。一般来说旅行时发生的纠纷,第三人都不在当地,故而旅行结束后,从便于诉讼的角度,起诉旅行社较为方便。如果按违约责任追究,由于提供服务的第三人和游客之间没有合同,故而无法按违约进行追责,此时只能按照旅游合同追究旅行社的责任。按侵权责任追究的,可以把旅行社和侵权行为人都作为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