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刘某从事废旧物品买卖,他向某工况企业购买辐射性废物一批,事后因这类物品的回收价格上升,该企业毁约,刘某要求交货,该企业拒绝,并且称合同约定了要求刘某有处理放射性物品的资质,如果没有,首付款可以没收,刘某交涉无果,将该企业诉诸法律,要求交付购买的废品,判决后刘某想不明白了,自己没有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为什么法院就判决合同无效了呢。律师
对于废弃放射性垃圾的处理,因为涉及到社会大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旦泄露会对不特定的公众造成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危害,因此处理放射性废物和处理一般废物要求是不同的,不仅要具备营业执照,还要具备相应的设备,以及许可。
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单位,必须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许可证。普通的废品回收个人和企业都不能从事该项业务,可以说没有许可证就不能买卖放射性废物。
刘某和该工矿企业之间的放射性废物处置合同由于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无效合同是相对与有效合同而言的,无效合同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众利益,由于无效合同具有未发现,因此国家进行干预,比如不得买卖枪一支,弹一药,食盐,爆炸物,人口,人体器官,无证不得经营黄金期货,保险等等。律师
不需要当事人主动申请,法院和仲裁机构依据法律规定,主动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对于无效合同,等于是没有履行,对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如果一些无效合同涉及更严重后果的,司法还要进一步干预,比如进行查处,追究合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