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本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遭遇了经济诈骗,于某在外欺骗他人,骗取某个体户购买设备的货款35万,同样的事情还有若干件,后于某外逃后被抓获,现在人关起来了。本公司被其所骗,为其中两笔债务进行担保,现在我们的担保行为是否是无效的,能否不履行担保责任。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我不清楚您担保的内容是什么,姑且当作是债的连带担保,按你的描述我不认为贵公司已经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如果这样的话,尽管贵公司受到了于某的欺骗,作出了有违真实意思的表示,为其债务进行担保,那么很有可能担保合同还是有效的。不一定因于某个人的犯罪行为而影响合同效力,有可能贵公司还是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者一般担保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欺诈和诈骗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合同欺诈不等于合同诈骗,关于此点,可以查看我站其他文章中的解释。只有当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后,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的后,才会导致合同无效。律师
所以如果民事合同中的债权人继续要求你们履行担保责任的,而这种请求又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不能因刑事判决认定合同一方有犯罪行为,而认定民商事合同一概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