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於飞律师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与国外的保释制度有相似之处。
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取保期间满保证金是可以被退回的,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及的犯罪情节比较轻,犯罪后果不是很严重,或是初犯、未成年犯,怀孕妇女,本人具有一定的悔过,保释后不至于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的,可以办理保释。一般来说,律师办理保释手续的成功率要远远高于当事人亲友的,如果您的涉案亲友有我们上述所说的情节,可委托律师办理:我们尽力而为,但从不虚假承诺。
不过并非所有案件都能取保候审,严重的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主犯要犯都难以取保,有的家属开口闭口就是“你们律师负责把人捞出来”、“叫你公检法的朋友把谁谁放出来”,“去搞定,去拷定”。这里沈律师想说:公检法不是律师开设的,一切手续都要依法办理,案情决定了可否取保,比较难取保的案件,如果我们在案情上找到突破口,也会尽力而为。但我们无法在办理案件前,接受委托前,了解案情前就承诺能够取保候审,这种承诺是不切实际和虚假的。律师
有的家属出了几千律师费,就要达到所谓的公关效果,或者听信他人可以有这种“捞人”效果,我们认为这都是对司法程序的误读,还很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骗了。我们在办理案件中曾经遇到这么一件事情非常有代表性:
刘女士(离异)的儿子因参加盗窃集团被捕,她通过熟人找到了一位号称司法机关退休的“能人”,该能人称不仅能带刘女士见到儿子,先办个取保候审,以后判个缓刑或者把案底撤销。当时刘女士已经和我们签订了委托合同,中途坚决要求撤销委托,由该能人办理。该能人称对刘女士一见钟情,愿意不收费鼎力相助。刘女士对这样一个“能人男友”请吃请喝,送酒送烟,买手机买衣服,前后经历了两个多月,花费一万多元,不仅儿子没有放出来,连案情都不清楚,不要说带刘女士见儿子,连“能人”自己都进不了看守所会见。刘女士后通过朋友继续找到我们办理。事后经刘女士的朋友调查,该能人根本不是从司法机关退休,他本人因诈骗罪多次入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江湖骗子,因多次入狱对司法程序比较熟悉,利用这些他向刘女士骗吃骗喝。刘女士获悉真实情况后懊恼不已,不仅失财失色,还耽误了儿子请律师。
另外律师认为取保候审并非是案件唯一的好结果,有的案子虽然一开始没有能过获得取保候审,但最终也判了缓刑,或者刑期比较短的刑罚。
有的案子嫌疑人在侦察阶段取保了,未必代表审判阶段一定能判决缓刑,甚至某些案件中,侦察机关的取保放人,仅仅是让嫌疑人去筹集款项,退赃退损,一旦款项筹集到位立即重新羁押,所以不要将取保候审看作是救命稻草,要理智客观的对待。